各学院(系)及相关学生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7年大一、大二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学生安排补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与地点
1.测试项目一:身高、体重; 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女)。测试地点:南校游泳池大厅,北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验室。
2.测试项目二: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地点:南校田径场,北校田径场。
3.测试项目三: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测试地点:南校健身路径活动场,北校健身路径活动场。
二、测试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20日
三、测试教师安排
2016和2017级学生由各体育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测试,具体由各任课教师安排。
四、测试要求
1.必须按时完成测试(特殊情况咨询各班负责教师);
2.测试时必须查验学生证件;
3.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必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近期医院诊断证明,并交于负责测试的教师。
体育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