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体育部主任吴继东同志主持召开2016年第8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选拔教师参加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事宜
由傅强副主任负责,按照《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参赛教师选拔工作,各教研室必须在4月15日前报送参赛人员名单,18日组织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参赛人员。
二、关于校大学生游泳代表队训练事宜
为备战陕西省大学生游泳比赛,同意校大学生游泳代表队在杨凌鑫诚田园山庄室内游泳池进行训练,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
三、关于参加杨凌“农科城杯”网球邀请赛有关事宜
拟组织学校教职工网球队应邀参加2016 杨凌“农科城杯”网球邀请赛,经体育部与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工会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体育部负责赛前集训及组织参加比赛等工作。
四、关于规范学术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事宜
由傅强副主任负责组织教师学习《关于规范学术论文完成单位署的通知》文件,要求教师发表论文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完成单位的署名。
五、关于校大学生体育代表队外出参赛补助事宜
在财务及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将校大学生体育代表队外出参加比赛的学生队员伙食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元/人·天,提高至60元/人·天。
六、关于田径运动会有关事宜
1.对田径场东侧看台上方的 “诚、朴、勇、毅” 校训牌重新喷涂;
2.制作若干警示牌放置在报道外侧及铅球投掷场等处的警戒线边;
3.制作领队胸牌,以便各代表队领队在运动会期间到场督查;
4.抓紧时间印制秩序册,在19日教职工动员大会上发放;
5.运动会开幕式宣誓的裁判员代表定为王利民;
6.场馆可给各学院借用运动会训练器材,但须由体育辅导员监督训练。
七、关于校大学生体育代表队有关事宜
1.按原标准购置网球队比赛服;
2.由群体竞赛室带队参加4月15日-16日在郑州举行的业余网球公开赛。
八、关于物资采购事宜
1.购买10箱训练网球及3箱教工比赛网球;
2.购买篮球100各个,足球50个;
3.购买雨披一批,补充运动会代表队引导牌若干。
九、关于陈艳教授赴韩国访问交流事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陕政外出征字[2016]0025-7号)》,同意陈艳教授参加陕西省体育局组织的58人代表团于2016年6月组织赴韩国进行中韩群众体育交流活动,在外停留5天,出访费用由邀请方韩国国民生活体育会和组团单位省体育局共同负担。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十、关于增加场馆工勤人员事宜
鉴于场馆面积和设施增加,加之场馆职工张俊将在下半年退休,决定同意将场馆工作人员推荐的保卫处校卫队员王昌儒调入体育部,由其尽快办理调动手续到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