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体育教学、科研和教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教师,使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特设立“正一奖励基金”(简称“正一基金”)。
第二条 “正一基金”于2006年由我校原体育教师王正毅先生捐资设立。该基金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每年按10%比例提取5000元进行奖励。
第三条 “正一基金”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5名,设三项奖项,即“正一杰出教师奖”、“正一优秀教练员奖”和其它单项优秀奖。
“正一杰出教师奖”每年奖励2-3人,奖金1000元/人;
“正一优秀教练员奖”每年奖励1-2人,奖金1000/人;
其它单项优秀奖根据当年情况确定具体项目和人数,奖金1000/人。
以上奖项如当年评选结果人数少于奖励指标数,剩余名额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评奖范围与条件
第四条 评奖范围
“正一杰出教师奖”候选人必须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从事体育教学、科研工作,且在体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正一优秀教练员奖”候选人必须当年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担任我校大学生代表队教练工作。
其它单项优秀奖,候选人必须是当年在体育部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
第五条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爱校敬业,模范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第六条 “正一杰出教师奖”候选人,除满足第五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教改方面成绩显著者;
2、体育综合技能优秀者。
3、学生评教成绩为体育部教师前10%者。
第七条 “正一优秀教练员奖”候选人,除满足第五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指导代表队训练过程中,刻苦训练,认真负责,按照训练计划,坚持长年训练或在训练、表演中有特殊贡献者;
2、所指导的代表队在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优秀者。
第八条 其它单项优秀奖,除满足第五条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体育教学、科研、训练等工作中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三、推荐、评审程序
第九条 推荐形式:
1、体育部教职工直接推荐;
2、“正一基金” 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特别提名;
3、体育部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但未当选者。
第十条 评审程序
将第九条推荐出的候选人,报“正一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由体育部发文予以表彰。
四、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成立体育部“正一基金”评审委员会”,其组成为:主 任:王文博
副主任:魏景刚 王正毅
委 员:傅 强 张万海 张晓东 杜养军 张 涛
王 鲜 王 艳 任启俊 王 斌 马平军
第十二条 “正一基金”奖于每年十二月下旬评审,次年元月5日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 获“正一基金”奖励的教师,其获奖荣誉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