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陕教师〔2004〕66号文件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现就我校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4月21日上午8:00—12:00,其中空腹抽血8:00-9:00。
二、体检地点:北校区医院
三、体检费用:人事处统一支付
四、体检对象:通过学院(系、部)资格审查,申请参加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任教师。
五、体检要求:
1、本次体检集中进行,凡申请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并通过学院(系、部)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表格上必须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逾期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校医院办公室。
3、各学院(系、部)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体检并于4月19日前将本单位体检报名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2007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报名表
人 事 处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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