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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晨练活动的通知

作者:转工会           发布日期:2009-10-1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了弘扬奥运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晨练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17日——2009年12月15日
  (工作日每天早晨6:30—7:10;双休日早晨7:00—7:40)
  二、活动地点
  1.南校区(西林校区、农科院校区、水科所校区、家美园、金雅都)——博览园东门
  2.北校区(西农校区、水保所校区、植物所校区、试验农场、家和园)——西农路高干渠十字东
  3.安居小区——会展中心广场东南角
  4.林科院校区——天工厂东十字口
  三、报名领卡
  1、凡参加晨练的教职工,到所在部门工会报名。请各部门工会认真统计,将参加晨练活动的人员名单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校工会文体部并领卡(地址:国际交流中心405室,电话:87082165)。
  四、奖励办法
  凡坚持参加活动50天以上者,本次活动结束后,工会将适当予以奖励。
  五、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本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达到增强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目的,教职工根据自己身体情况参加活动。严禁非本校职工参加及其他人员替代,若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资格。
  2、如遇大雨、雪、雾天气,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暂停活动。
  3、凡参加活动的教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无事故。
  4、本次活动结束后,凡参加晨练的教职工,请将活动卡及时交所在部门工会。请各部门工会于2009年12月16日前将活动卡汇总后交校工会文体部,过期不再受理。

  附:1、 教职工参加晨练活动报名登记表
 

               校工会
            二??九年十月九日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0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