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足球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为了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足球技术水平,选拔学生代表队队员,根据校群体竞赛活动安排,拟举办院系间足球联赛,请各学院组织好
本院学生提前做好参赛准备。
一、 举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体育部
三、 协办单位
学生处、团委、学生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31日----11月16日
地点:南、北校区足球场
五、参加单位
研究生院、园艺学院、植保学院、食品学院、资环学院、动科学院、林学院、农学院、
信息学院、生命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水建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动医学院、理学院、
葡 酒 学院、成教学院、教工队、
六、 参加运动员资格
参赛各学院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疗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赛以免发生运动
伤害事 故。凡是各学院上报参赛的运动员,竞赛组即视为体检合格。
七、 竞赛办法
1. 各队领队必须由各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或辅导员担任,每队可报教练1名,运动员22名,
裁判员1名,报名后不能变更。
2. 竞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名次列前的两队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制,直至决出冠亚军;不进行三四名附加赛,取并列第三名;五到八名的名次排列由各队本次比赛中的成绩排定。
3. 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分上下两半场进行,每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组赛胜一场得3分,踢平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负1分。淘汰赛时如80分钟踢平,则以互罚点球决定胜负。
4. 名次确定按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数、进球数决定名次,如果仍相等则以同组所有比赛净胜球数,进球数决定。如仍相等依抽签决定名次。
八、 竞赛规定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 每场比赛允许填报18名运动员,其中7名替补运动员。
3. 每场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队员。
4. 各队应备深浅色运动服各一套,要求号码醒目,队员应穿胶制布面运动鞋,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6cm的袖标一个。
5. 为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若某队有无故弃权、罢踢或严重不文明行为者(包括本队观众),可取消其后比赛资格。
6. 如果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于比赛结束后24小时向组委会提出异议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并交100元异议申诉费。异议不成立,则申请费不予退回。
九、 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取前八名,奖励前三名。
2.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评选办法由各院系领队投票选举,每队限投3队),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队的学院则在年度群体竞赛积分中加1分。
3. 奖励最佳射手1名
十、 报名要求
1. 报名、抽签时间:10月16日( 星期二 )下午6:00
地点:北校区新田径场二楼会议室
2. 交报名表时间:10月19日 (星期五) 下午6点前交体育部办公室
要求: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打印盖章。
联系人: 马文军 13379259585 常辉 13309210488
3. 抽签:上届联赛的前四名分别为ABCD四个小组的种子队,五——八名蛇形排列,其余各队抽签决定本队所在小组位置。
十一、比赛纪律规定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准备参赛,参赛队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计。
2. 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核查,拒绝核查或身份不符者,不得参赛。赛后发现,则该队该场比赛计零分,所进球无效,对方以3:0获胜,如果实际比分高,则以高比分计。某队无故弃权或罢踢,也按上述精神执行。
3. 运动员 被黄牌警告累计达2次,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果被红牌警告,则当场停止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果一次黄牌后又罚一次红牌,该黄牌不再累计。
4. 第一阶段红、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5. 若遇两队服装接近不易区分时,则竞赛日程中排在后的队必须更换服装。
6. 各学院交通费自理,应组织好本队观众文明观看。
7. 除全校性的集体活动比赛顺延外,风雨无阻,比赛照常进行。
8. 比赛中若发生队员伤害事故,由各队领队、教练负责,必要时及时送医院诊治。
9. 规程中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与各领队协商解决。
十二、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
1. 领队应给本学院队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及体育道德教育。
2. 各学院领队应组织好本学院学生观众观看比赛。
3. 本次比赛各队运动员禁止使用粗野及粗野动作。
4. 严禁上场携带易伤害他人的装饰品(如手表、项链等)。
5. 允许运动员穿胶钉皮制或仿皮制足球鞋。
6. 队员必须穿带护腿板,护袜必须统一。
7. 在比赛中比赛结束后如有因足球赛而发生打架、侮辱他人的过激行为,竞赛组委会有权停止该队员的比赛资格,并停止学院下一年的比赛资格,取消该学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如某学院观众在比赛中出现此现象同样取消该学院评选资格。
8. 每场比赛结束后由领队签字认可。
十三,本规程由组委会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