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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3年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一、举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1日--11月17日

地点:南校区足球场

五、参加单位

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叶与草原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风景园林艺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葡萄酒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化学与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创新实验学院、国际学院

六、 参赛运动员身体要求

各学院应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疗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赛,以免发生运动伤害事故。凡是经各学院上报(加盖公章)参赛的运动员,竞赛组即视为体检合格。报名表上有队员签字,视为该运动员自愿参加。

七、 竞赛办法

1.各队领队必须由各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或辅导员担任,每队可报教练1名,运动员22名,报名后不能变更。

2.竞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各小组名次列前的两队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制,直至决出冠亚军及第三至第八名。

3.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上下两半场进行,每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组赛胜一场得3分,踢平点球决胜,点球胜得2分,点球负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一场得负1分。淘汰赛时如90分钟踢平,则以互罚点球决定胜负。

4.名次确定按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数、进球数决定名次,如仍相等则相等队之间抽签决定名次。

八、 竞赛规定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允许填报22名运动员,其中11名替补运动员。

3.每场比赛换人名额不限,但只能3加1次。

4.各队应备深浅色运动服各一套,要求号码醒目,队员应穿胶制布面运动鞋,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6cm的袖标一个。

5.为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若某队有无故弃权、罢踢或严重不文明行为者(包括本队观众),可取消其后比赛资格。

6.如果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于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并交500元申诉费押金。申诉成功,押金退回,否则不予退回。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奖牌、个人荣誉证书)。

2.“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评选办法由各院领队投票选举,每队限投3队),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队的学院则在年度群体竞赛积分中加1分。

3.奖励最佳运动员1名。

十、 报名及抽签

1.抽签时间:10月18日(星期三)16:00

地点:小球馆三楼会议室

2.抽签说明:上届联赛的前四名分别为ABCD4个小组的种子队,5—8名蛇形排列,其余各队抽签决定本队所在小组位置。

十一、比赛纪律规定

1.参赛队每队交押金500元,联赛结束无违纪行为,押金退回,若出现违纪行为,诸如参赛资格、打架斗殴等,罚没押金,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准备参赛,参赛队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计。

3.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核查,拒绝核查或身份不符者,不得参赛。赛后发现,则该队该场比赛计零分,所进球无效,对方以3:0获胜,如果实际比分高,则以高比分计。某队无故弃权或罢踢,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4.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达2次,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果出示红牌则当场被停止比赛,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果一次黄牌后又被罚一次红牌,该黄牌不再累计。

5.第一阶段红、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6.若遇两队服装接近不易区分时,则竞赛日程中排在后的队必须更换服装。

7.各学院组织好本单位观众文明观看。

8.除全校性的集体活动比赛顺延外,风雨无阻,比赛照常进行。

9.比赛中若发生队员伤害事故,由各队领队、教练负责,必要时及时送医院诊治。

10.规程中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与各领队协商解决。

十二、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

1.各领队应给本学院队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及体育道德教育。

2.各学院应做好本学院学生文明工作,严禁强制学生集体观看。

3.严禁上场携带易伤害他人的装饰品(如手表、项链等)。

4.允许运动员穿胶钉皮制或仿皮制足球鞋。

5.队员必须穿带护腿板,护袜必须统一。

6.在比赛中、比赛结束后如有因足球赛而发生打架、侮辱他人的过激行为,竞赛组委会有权停止该队员的比赛资格,并停止该学院下一年的比赛资格,消该学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如某学院观众在比赛中出现此现象同样执行本规定。

7.每场比赛结束后由领队签字认可。

8.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组委会。

十三、补充规定

1、各队报名时,各学院需告知参赛学生家长并经家长同意方可参加足球比赛。

2、各队报名时,必须上交保险证明。

3、各队报名表必须经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并承诺发生意外伤害时由各学院负责该学生的治疗与康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23-10-13